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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年初在锦江河发现外来入侵物种清道夫鱼后,迅速开始制定相关整治方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华农大教授团队在我市鉴江、黄华江等主要流域河道开展整治工作。



7月2日,记者来到西江水电站,了解该点捕获清道夫鱼的情况。水电站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在西江河定点放置网笼,对清道夫鱼进行捕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点已捕获上百条清道夫鱼。

华农大海洋学院教授表示,团队从二三月份开展工作,目前抓了大概几百条,下一步将在西江水电站放更多的笼,另外在每个乡镇都布置两三个点以上,尽量减少我市的黄华江和鉴江的清道夫,降低清道夫对整个水域的危害。

今年年初,市区锦江河出现不少清道夫鱼。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开展勘查工作,了解鉴江、黄华江、罗定江、北流河四大流域河道的清道夫鱼现状。4月份,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华农大教授团队,制订清道夫鱼治理方案。治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至10月,治理重点在鉴江及黄华江。其中鉴江的镇隆镇、水口镇、北界镇、东镇街道,黄华江的怀乡镇、朱砂镇是重中之重,各设三个站点,设置网笼,密集捕获、定期清除清道夫鱼。同时调整网笼,尤其是刺网网眼大小,诱捕幼小清道夫鱼。治理点设置在水闸上、下,或河道转弯水位较深的地方,并请附近的村干部、电站职工协助开展工作。

清道夫鱼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全身呈黑褐色,有斑点,因其喜欢吸食藻类、底栖动物和水中的垃圾而得名。清道夫鱼会吞食河道原有的草鱼、鳙鱼、鲢鱼、鲮鱼的卵子,破坏水生态的生物平衡。而且清道夫鱼繁殖能力强,目前仍未有天敌,作为优势种存在将会持续对我市主要河流的水体造成较大危害。在此呼吁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往河道放生清道夫鱼或其他外来入侵物种,共同保护河道,维护生态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如有发现私自放生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可以拨打农业农村局的电话进行咨询或举报。咨询热线:渔业股8887447;举报热线:执法股881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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