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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公安机关新增多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有关规定,予以通告如下:

一、设备类型:闯红灯设备

(一)监控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设置点位及设备编码:

1.207国道与659县道交叉路口,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1005A;

2.信宜信义大道与梅岗大道交叉口,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1006A;  

3.信宜梅岗大道与育才路交叉口,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1008A。

二、设备类型: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一)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设置点位及设备编码:

1.信宜市梅南西路宅里香大厦门前路段,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9001A;

2.信宜市迎宾大道窦州里路段,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9010A;

3.信宜市迎宾大道东汇城路段,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9015A;

4.信宜市环城东路城东车站路段,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9020A。

以上7处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17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信宜市公安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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