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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信宜市银湖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信府〔2025〕2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我市银湖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边界,强化水利工程管控,充分发挥水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我市开展了信宜市银湖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对划定的银湖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予以公告。

一、银湖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
银湖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详见附件。
二、管理与保护要求
为保护银湖水闸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禁止下列行为:
(一)毁坏水闸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保护范围内设置有碍安全管理的建筑物及障碍物。
(三)侵占或毁坏供用电设施以及水利物资、器材、设备等。
(四)在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炸鱼、烧窑、采石、采矿、挖砂、取土等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
(五)毁坏、盗窃、擅自移动测量、监测设施及界桩、标牌。
(六)在水闸交通桥上行驶超过工程承载能力的车辆、履带拖拉机等。
(七)擅自在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水利工程安全的建设或经营活动。
(八)侵占银湖水闸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公告内容属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宜市银湖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信宜市银湖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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