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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信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周雯雯勇敢无畏扑灭火情的抢险行为,李丙乾、郑传波在危急关头不惧危险实施救人的行为,粟辉、叶志生奋不顾身下水实施救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一、周雯雯行为事迹

周雯雯,女,汉族,2003年10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92120031009****,户籍地:信宜市北界镇良垌射冲2号。

2024年4月18日凌晨2时许,信宜市新里一路某粉粥店灶台突然起火且火势越来越大。危急关头,正在对面店铺工作的周雯雯不惧危险,立即提起店内的灭火器向对面着火的店铺走过去,同时打开灭火器保险对着灶台起火处进行灭火,不到10秒钟就把明火扑灭。确认火源彻底熄灭后,周雯雯收拾好灭火工具返回店铺继续上班。面对熊熊大火,周雯雯在危急关头发挥勇敢无畏的精神,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李丙乾、郑传波行为事迹

李丙乾,男,汉族,1992年10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92119921003****,户籍地:信宜市钱排镇达垌寨头村3号;

郑传波,男,汉族,1981年2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32419810207****,户籍地:湖北省竹溪县蒋家堰镇土城子村2组71号。

2024年4月19日11时许,1名男子在信宜市钱排镇双合村双合二桥附近河道边洗脚过程中不慎跌倒在河里。因当天刚下过大雨,河水湍急,该男子瞬间被河水冲走,其在慌乱中抓住河道中水泥墩并爬上水泥墩呼救。正在驾驶挖掘机的李丙乾获悉情况后,迅速找到一条平时用于吊装管道的绑带,把绑带捆绑在挖掘机挖斗处后,驾驶挖掘机向着被困在水泥墩上的男子驶去。但由于河水上涨速度快且湍急,李丙乾行驶到一半时,河水已经上涨到驾驶室。危急关头,另一名工人郑传波用尽全力将绑带扔向被困男子,李丙乾也随即放下挖斗,一边尽量让绑带靠近被困的男子,一边大声喊该男子用力抓住绑带。确认该男子抓牢绑带后,便缓缓升起挖斗,把该男子小心翼翼吊至安全位置。该男子到达安全位置后,郑传波将其扶起带回岸上。该男子被成功解救后,李丙乾、郑传波默默离开。李丙乾、郑传波在危急关头发挥不惧危险实施救人的精神,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粟辉、叶志生行为事迹

粟辉,男,汉族,1968年4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302119680414****,户籍地: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力丰村十二组313号。

叶志生,男,汉族,1973年10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92119731021****,户籍地:广东省信宜市池洞镇周村村68号。

2024年4月19日17时许,1名女子从信宜市大木垌桥桥上跳入河中,因女子不会游泳,在水中不断挣扎,现场群众欲使用救生圈施救未果。危急关头,粟辉、叶志生不顾自身安危,先后下水游向女子施救。最终,粟辉、叶志生合力将该女子救上岸。发现该女子没有生命危险后,粟辉、叶志生默默离开。粟辉、叶志生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无所畏惧实施救人的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公示自2024年5月9日开始至2024年5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信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68-8899237,联系人:李警官 17827880362、黎警官17827880556,联系地址:信宜市G207国道边信宜市公安局办公楼303室,邮政编码:525300,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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