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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立案调查乡镇某文具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一案。经查,该店售卖的教辅材料印刷和纸张质量粗糙、图书未标明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属于伪造出版单位名称和侵权盗版的出版物。依法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信)文综罚字〔2024〕4号》显示,信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4年4月25日对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文具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一案立案调查。2024年4月10日15时42分至16时20分,我局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依法检查杨某设立的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文具书店。检查发现,该书店经营的图书《中学教材全解》(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印刷和纸张质量粗糙,经营者未能提供图书发行合法授权;书店经营的《学霸课堂笔记本》(东方教育科学研究所出版)共46册,该图书未标明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执法人员对执法现场全过程拍摄取证,对《中学教材全解》(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作抽样处理,对《学霸课堂笔记本》(东方教育科学研究所出版)作扣押处理。经调查核实,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文具书店经营的图书《学霸课堂笔记本》(东方教育科学研究所出版)共进货50册,进货单价10元,已经销售4册,销售单价12元,该图书无在版编目数据登记,属于伪造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该书店经营的图书《中学教材全解》(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经相关出版社鉴定,送检的图书部分属于侵权盗版出版物,经核查,属于侵权盗版的《中学教材全解》共进货100册,进货单价13元,已经销售26册,销售单价16元。经执法人员核算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文具书店违法经营额共2588元,违法所得共86元。 网络图片 该文具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之3目规定。没收图书《学霸课堂笔记本》(东方教育科学研究所出版)共46册,没收图书《中学教材全解》(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共74册,没收违法所得86元,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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