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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信宜**口腔门诊部暂缓校验事前告知书

 

信宜**口腔门诊部:


  我局在2024年6月3日对你门诊部提交的医疗机构校验材料进行审查,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查询到你门诊部主要负责人伍**(身份证号:42070419********84)、医师:阮**(身份证号:44098319********14)两位医师未注册到你门诊部,我局多次电话通知你门诊部落实整改,至今你门诊部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无执业医师),我局认为你门诊部已经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一)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二)限期整改期间;(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暂缓校验”结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情况,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一)校验审查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瞒、弄虚作假情况;(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限期整改期间;(四)停业整顿期间。《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5号)等规定,我局拟对你门诊部作出暂缓校验3个月的行政处理。


  你门诊部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同时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等规定,你门诊部还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门诊部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里开发二区十二单元(新里二路鸿泰华府对面)信宜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668-8893992


信宜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8日


来源: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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