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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宜市人民法院镇隆人民法庭联合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对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促成被告当场兑付20万元赔偿款,圆满解决纠纷。

李某富在镇隆镇经营着一家蛋鸡场,并以日结形式雇佣同村村民李某华清理蛋鸡场的鸡粪。2023年11月,李某华正在工作中途休憩,谁料停在其休憩地斜坡上方的用来拉运鸡粪的无号牌未入户、未投保的农用车辆无故滑行,斜坡下的李某华被轧在车底当场死亡。经过交警部门调查,由于无法查清本案事故的基本成因,因此出具《非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事故发生后,蛋鸡场老板李某富赔偿了2万元给李某华家属,双方未能就赔偿事项协商一致,李某华的妻子及儿女遂提交起诉状诉至信宜法院镇隆法庭向李某富追索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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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隆人民法庭庭长邱南洪组织双方诉前调解,通过走访案发现场,并到交警部门调取证据材料,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诉求,并邀请人大代表及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干部协助调解。经过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绳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由李某富和蛋鸡场共同赔偿33万元给李某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富当场交付20万元赔偿款,剩余13万元分三期在2025年3月15日前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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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案的调解,不仅解决了具体的纠纷,也为当地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积极力量。

下一步,信宜镇隆法庭以继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进诉源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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