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据茂名信用网信息,信宜某中学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被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信市监处罚〔2024〕330号》显示,该学校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25000元,上缴国库。

图片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