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信宜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11月11日,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2024年信宜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确认信宜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为2024年信宜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涵盖市内旅游景区、能源、学校医院等场所信宜中学、信宜二中、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位列当中什么是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指在发生台风、暴雨、雷电、大风、高温、寒冷等灾害性天气时,容易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人员 信宜新闻 5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48 浏览
关于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告知书 尊敬的各排水户: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规定,所有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按规定申请领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到信宜市迎宾大道玉都公园西侧 信宜新闻 7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42 浏览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类别,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届时,中国电信信宜分公司、中国移动信宜 信宜新闻 7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275 浏览
信宜一大批企业被吊销执照?怎么回事?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信宜市文正月贸易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详见吊销企业名单)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 信宜新闻 7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42 浏览
信宜市广诚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召回公告 我公司生产的“黑米粽柴火粽”(商标“乡间灶”),规格:220克/条,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4日,因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漏打营养成分,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该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我公司已发现该问题,并对标签进行了更改。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召回2024年3月24日生产的产品,请已经购买此商品的消费者申请退货退 信宜新闻 7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35 浏览
信宜市档案馆2024年档案开放公告 为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要,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相关规定,信宜市档案馆有序对馆藏档案进行开放审核,依法依规做好档案开放工作,现向社会开放一批馆藏档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主要内容 本次开放的档案为馆藏信宜市人民政 信宜新闻 8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33 浏览
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信府办函〔2024〕3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信宜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2日(点击可查看大图) 信宜新闻 8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31 浏览
2024年信宜市持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前教育监管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引导广大家长选择持证幼儿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公布我市持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名单(附表格见附件,数据截至2024年8月22日)。我市将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更新,公开接受全社会共同监督。广大家长如需为适龄孩子报读民办幼儿园,请选择持办学许可证幼儿园,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信宜市教育局政策 信宜新闻 8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32 浏览
信宜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分工 姓名:苏 力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调查监测与测绘地理信息股、机关党委。 姓名:邓志强 职务: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工: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姓名:邹汉军&emsp 信宜新闻 8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33 浏览
信宜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公告 (白石、大成、洪冠、镇隆、合水、钱排、平塘、思贺、新宝、北界、水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经审核我机构拟对白石、大成、洪冠、镇隆、合水、钱排、平塘、思贺、新宝、北界、水口各户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发证(详见附表)。对上述权利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3日之前)持书面复查申请书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 信宜新闻 8月前 0 点赞 0 评论 32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