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生产的“黑米粽柴火粽”(商标“乡间灶”),规格:220克/条,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4日,因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漏打营养成分,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该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我公司已发现该问题,并对标签进行了更改。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召回2024年3月24日生产的产品,请已经购买此商品的消费者申请退货退款,我们将全面配合。
我公司对因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地址:信宜市丁堡镇山背管理区赖任东屋法定
代表人:钟金盛
信宜市广诚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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