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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的规定,为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中共信宜市委、信宜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茂名市执业律师范围内选聘2名律师担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二、选聘要求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在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领域有所专长。 (四)有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从业经验,且没有被聘用单位提前解聘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兼职法律顾问,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 市委、市政府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合同终止。 (二)服务费用 采取“固定年费”的方式支付服务报酬,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3.对应聘法律顾问后响应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承诺。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的执业律师,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附件有关表格,填写后与相关资料一并当面或邮寄至信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也可将相关资料扫描发到该股的电子邮箱。地址:广东省信宜市红旗路3号信宜市司法局六楼行政执法监督股;邮编:525300;联系人:赵妍;联系电话:0668-888537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审定方式 由信宜市司法局依照有关规定拟定初选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 信宜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日
*文章来源:信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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