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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1.申请人按市城管执法局制作的《业务受理一次性告知单》提供申请材料,其中,拟设置店铺招牌的设计效果图需设置场地房屋产权人签名或盖章同意,明确产权人允许申请人设置店铺招牌的位置并注明日期。
2.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核查申请人提供的店铺招牌图纸尺寸是否预留有足够位置设置,是否影响市容市貌;核查产权人是否允许申请人在层与层之间外墙的空间设置,是否存在上下楼层之间租户的争议等。
3.经现场核查后,市城管执法局再依程序为申请人办理审批手续,出具许可证明文件。
4.店铺招牌设置完成后,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再到现场核实店铺招牌是否按要求设置,并拍摄现场照片用于存档备查。
市城管执法局表示
下一步会更加精细、精准地
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公共广场等重点区域
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
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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