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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白石镇大塘村卫生站
第三分站等5家卫生站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442号)和《关于对村卫生站诊疗科目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卫函〔2014〕366号)等相关规定,村卫生站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和全科医疗科,提供中医服务的应将中医科登记为诊疗科目,其他诊疗科目原则上不得登记;在村卫生站执业的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其注册的执业范围须与所在村卫生站登记的诊疗科目一致。经我局研究决定,拟注销白石镇大塘村卫生站第三分站等5家登记诊疗科目为口腔科的卫生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开始至2024年7月7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提供书面材料并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公章,实名向信宜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地址:信宜市新里开发二区十二单元(新里二路鸿泰华府对面)信宜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668-8893992)。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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