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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信宜市2025年度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作用,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的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提出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
二、岗位征集数量和类别
(一)岗位数量
2025年,我市拟计划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40个。
(二)岗位征集类别
1.公共管理类岗位。包括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以及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等岗位;
2.公共服务类岗位。包括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的道路建设与维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就业社保协管、公共设施管护、耕地保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妇幼保健、农村物流快递收发、保洁保安、托老托幼助残、造林绿化等岗位。
3.后勤保障类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保洁、保绿、保安等后勤保障相关岗位。
三、岗位征集时间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公益性岗位申请程序
(一)岗位申报
凡拟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信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668-8837112)申报并同步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岗位申报。此外,还需提交电子版和一式两份纸质盖章版《信宜市公益性岗位备案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内容须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公益性岗位名称和数量、招用人员条件、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二)岗位公示
用人单位申报岗位获批后,由人社部门按规定统一在政府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公告,由各用人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
五、岗位安置要求
(一)岗位安置对象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
(二)岗位安置条件
用人单位依法与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补贴。补贴受理:信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668-8837112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2)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4.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5.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6.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4.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5.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
6.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七、联系方式
信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668-8837112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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